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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首批受理企业亮相,33家在审企业有了7家粤企

2020-07-03 15:50:46 来源:南方都市报

6月22日,深交所通过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发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下首批33家申报企业的受理通知,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同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披露。

据了解,首批受理的33家在审企业包含了7家广东企业,其中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深圳企业。

首批受理的33家公司中包含了7家广东企业

据了解,首批受理的33家在审企业由18家保荐人保荐,首发企业32家、再融资企业1家。受理企业包括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拟融资金额最高的为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金额为138.7亿元;最低的是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额为2.5亿元。

记者关注到,首批受理的33家公司里包含了7家广东企业,分别为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源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这7家广东企业中,有3家公司来自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其他4家企业则分别来自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房地产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和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其中,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深圳企业。

标志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践操作又迈出重要一步

深交所方面表示,首批企业正式受理,标志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践操作又迈出重要一步。相关业务规则正式落地后,对在审企业制作申请文件提出较高的时效要求。同时,深交所也指出,对在审企业申请文件进行核对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时,着重检查申请文件的齐备性。深交所发现存在个别发行人遗漏报送更新后申请文件的情形,已及时提出补正要求。

深交所强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应严格对照相关规则要求,做好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制作,特别注意申请文件与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文件目录是否相符,确保申请文件齐备、规范,避免后续不必要的补正,提高申报工作效率。

此外,按照《关于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要求,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9日,深交所仅接收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如在审企业未在前述期限内提交申报,视为新申报企业,尚未着手开展申报工作的在审企业和保荐人应注意相关时限要求。

关键词: 创业板审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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