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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获200万元扶持资金 厦门出台跨境电商管理办法

2022-04-25 15:35:35 来源:厦门晚报

在厦跨境电商企业,设立海外仓,最高可获200万元的扶持资金。近日,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2022-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真金白银助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近年来,跨境电商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厦门获批设立综试区以来,持续优化跨境电商生态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业务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海外仓规模较小、航空货运能力不足、跨境电商平台质量不高等问题。

此次推出管理办法,旨在鼓励我市跨境电商企业通过拓展渠道、打造品牌、提升信息化水平、建设海外仓等途径,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市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跨境电商生态环境,做大业务规模,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按照管理办法,跨境电商企业项目资金支持内容包括5个项目,分别为跨境电商独立站建设项目、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项目、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跨境电商集货仓建设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平台项目等。管理办法将从6月1日起实行,今年1月1日至5月31日相关支持和补助也将参照管理办法执行。

【亮点】

年跨境交易额3亿元 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根据管理办法,对拥有自主品牌且独立站上年跨境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人民币的企业,将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自有线上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上年服务厦门企业超5家(含),且被服务企业通过平台的外销收入超5亿元(含)人民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供应链平台上年跨境交易额3亿元(含)人民币以上、平台活跃商户超1000家、工厂占地超1万平方米的平台企业,一次性予以100万元补助。

在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项目上,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海外仓项目,单个海外仓予以50万元补助,单家企业年度封顶扶持资金200万元。

管理办法还支持各区积极引入服务于知名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的高能级集货仓项目,打造跨境电商集货中心。对上年集货仓跨境收入超过1亿元(含)、3亿元(含)、5亿元(含)人民币的集货仓运营主体,在各区扶持政策基础上,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年度奖励。

(记者 许纳芳)

关键词: 跨境电商企业 设立海外仓 扶持资金 跨境电商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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