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您的位置:首页 >金融 > 正文

全面注册制来袭,沪深主板交易规则新变化

2023-03-28 08:14:21 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资料图片)

2023年3月27日,登康口腔(行情001328,诊股)及中重科技(行情603135,诊股)等首批主板注册制股票迎来网上申购。自3月22日起,首批主板注册制企业IPO询价正式启动,共10家将在主板IPO的企业已披露发行安排,首批主板注册制新股将在3月27日至3月29日进行网上申购,预计四月初迎来上市交易。全面实施注册制后,沪深主板交易规则迎来新变化。

NO.1

沪深主板交易规则新变化

全面注册制改革实施后,沪深主板交易规则主要有如下几项变化:

1.优化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新股上市首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2.盘中临时停牌制度优化

3.调整主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价格范围,实施价格笼子机制

主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要在±2%价格笼子或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之内,超出范围将被判断为“废单”。具体如下:

买入价≤买入基准价格*102%或买入基准价+0.1元(熟高值)

卖出价≥卖出基准价格*98%或卖出基准价-0.1元。(熟低值)

买卖基准价:

申报买入时,买入基准价判断规则如下:

申报卖出时,卖出基准价判断规则如下:

4.主板注册制股票上市首日纳入融资融券标的范围

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核准制下股票纳入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标准和条件不变。

5.展示股票及存托凭证特别标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上市首日证券简称首位字母为“N”

上市后第二至第五个交易日证券简称首位字母为“C”

上市交易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D”

上市时尚未盈利、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及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发行人,其股票或者存托凭证相应标识如下

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其股票或者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U”

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其股票或者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W”

发行人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其股票或者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V”(仅深交所显示)

注:新《交易规则》将从注册制规则下首只主板股票上市首日起实施

关键词: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