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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重拳整治旅游市场 8家低价游企业吃“罚单”

2021-03-16 15:19:43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3月14日,“3·15调查——跟拍云南低价游:游客遭威胁不消费纳入征信”视频暗访新闻。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连夜组织相关州(市)分别成立调查处理工作专班,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3月15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通报称,严厉查处涉低价游8家企业5名个人相关情况。

云南淘旅国际旅行社等3家旅行社、楚雄滇之叶茶文化艺术馆(茶叶店)等5家购物店以及涉事导游秦振威等5名个人,因存在旅游违规(或违法)行为,受到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停业整顿、吊销导游证等不同程度行政处罚。

据通报,云南淘旅国际旅行社违反《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十一)项关于“将行业管理信息平台的授权账号转借他人使用”的规定,由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昆明市景怡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的规定,由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给予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丽江御景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关于“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规定,由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其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楚雄滇之叶茶文化艺术馆(茶叶店)、玉龙县祥裕商贸有限公司(东巴秘境翡翠店)以及丽江市古城区超卓商行(银器店)、玉祥源商行(黄龙玉店)、捷顺药房(氧气销售和防寒服租赁店)5家旅游购物店,均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分别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并对上述涉事购物店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5名涉事个人受到处罚:导游秦振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关于“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的规定,由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并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导游胡军违反《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关于“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规定,由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并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对别川假冒云南淘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名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游违法行为,由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白天娅(昆明市景怡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罗能(昆明市景怡旅行社有限公司计调)两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的规定,由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分别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表示,以上是云南省行业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对涉事单位和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对其是否涉嫌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还将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导游证的企业及个人,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根据《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相关平台涉嫌提供不合理低价游交易机会的违规行为依规查处。

关键词: 云南 旅游市场 低价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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