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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禾田”发布2020年度利润分配暨高送转方案的公告

2021-04-01 09:50:4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日前发布关于对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155号)。3月30日,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玉禾田”,300815.SZ)发布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暨高送转方案的公告。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暨高送转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成长性持续向好,且2020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与资本公积较为充足,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地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以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控股股东西藏天之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议进行本次利润分配暨高送转方案。

玉禾田拟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8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500.8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 13840万股。

2018-2020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1.76元、3.01元、4.66元,均高于1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8242.99万元、31279.06万元、63104.20万元,持续增长。

根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104.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75%,基本每股收益4.66元,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306.7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的资本公积余额为95765.94万元;母公司报表的资本公积余额95560.01万元,公司资本公积金充足,满足本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实施条件。

相关股东在高送转方案披露前三个月内未发生持股变动情况,包括在二级市场增减持、认购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参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控股股东西藏天之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承诺在本利润分配暨高送转方案披露后三个月内(即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存在减持计划,未来四至六个月(即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暂不确定是否会有减持计划。相关股东在高送转方案披露前后三个月不存在所持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除外)限售期届满的情形。

2021年2月26日(2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玉禾田收盘价为85.44元,3月29日,玉禾田收报102.98元,玉禾田股价累计上涨20.53%。3月30日,玉禾田收报104.46元,当日上涨1.44%。3月31日收报100.00元,当日跌幅4.27%。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请玉禾田就以下事项核查并作出说明:

1. 请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未来发展战略、长短期投融资及生产经营计划、研发投入、营运资金安排及现金流状况等方面,详细说明制定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依据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2. 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的规定,补充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四至六个月的减持计划,不得使用“暂无”“不排除”等模糊性表述,并明确说明相关减持计划将作为承诺事项予以遵守。

3. 2021年3月1日至29日,玉禾田股价累计上涨20.53%,同期创业板综指下跌4.31%。请补充说明公司近一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是否存在配合炒作股价的情形。

4. 请核实说明本次高送转方案的筹划过程,玉禾田在信息披露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请玉禾田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4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安徽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155号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月29日晚间,你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西藏天之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暨高送转方案的议案》,建议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138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核查并作出说明:

1. 请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未来发展战略、长短期投融资及生产经营计划、研发投入、营运资金安排及现金流状况等方面,详细说明制定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依据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2. 请根据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的规定,补充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四至六个月的减持计划,不得使用“暂无”“不排除”等模糊性表述,并明确说明相关减持计划将作为承诺事项予以遵守。

3. 2021年3月1日至29日,你公司股价累计上涨20.53%,同期创业板综指下跌4.31%。请补充说明公司近一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是否存在配合炒作股价的情形。

4. 请核实说明本次高送转方案的筹划过程,你公司在信息披露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4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安徽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3月30日

关键词: 玉禾田 利润分配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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