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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拱翻地里土豆 凤冈一村民电击野猪被判刑

2021-10-11 12:53:06 来源:贵阳网

贵阳网讯 10月9日,遵义市凤冈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非法狩猎案。当地村民朱某,因嫌野猪糟蹋了自己的庄稼,于是电击野猪。他因触犯刑律,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今年6月初,凤冈村民朱某发现,自家土豆地到处是松动的泥土和被翻过的痕迹,不少土豆被偷吃,还有野猪的足迹,疑被野猪破坏。之后,朱某沿着野猪的脚印去寻找,最终在林中发现一头野猪,于是产生了捕猎野猪的想法。

6月6日下午,朱某将电击野猪机安装在野猪出没处,22时许,朱某将电击野猪的机器通电,然后守候在附近观察情况。至7日凌晨3时许,朱某发现野猪机有动静,立即切断电源并沿着电线寻找,在离电线终点百米处发现一头野猪被电击倒。

7日早上,朱某将猎到的野猪用车运回自己家中,随后以500元的价格出售。在接到举报后,凤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获了朱某非法狩猎的行为,在朱某处扣押野猪机一台,并在买受人处查获野猪肉50公斤。因朱某的行为涉嫌犯罪,凤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后将该案移送凤冈县公安局。

10月9日,凤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狩猎罪。法院综合被告人朱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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