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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观山湖区这些道路划了收费停车位?官方回复→

2021-10-20 08:49:29 来源:贵州都市报

连日来,热线96811不断接到市民投诉: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办事处辖区的诚信北路、内环北路,有公司进驻划停车位、立牌公示准备收停车费。

“这是小区道路,为什么公司可以随意进驻收费?”带着市民的疑问,记者来到了观山湖区市政处。

诚信北路的收费公示牌

一位邓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金华园街道办事处辖区的诚信南路、诚信北路、内环北路、枫林路、碧海南路,无论最初规划时是不是市政道路,至今没有任何一方将道路移交给区市政处进行管理。

这些道路未移交给市政处管理,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政道路。

记者随后又来到观山湖区住建局物管部门了解情况,物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属于小区自管的道路如果要划线收取停车费,应由物管公司与业主达成共识后实施,且除去管理和运营成本后,所有结余归业主共有。

碧海南路的收费公示牌

收费公司对这些路段进行收费是否具有合法性?记者又来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了解情况。该局书面回复记者的原文为:“诚信北路内环北路划线收费问题,经了解,目前该收费公司未办理贵阳市道路停车场登记证,我局已责令其立即整改,在未取得许可前立即停止占用道路施划停车位行为。”

10月19日,记者来到市民反映的诚信北路、内环北路上看到,这些路段的收费公示牌还存在,但暂未实施收费。附近的碧海南路新增加了收费公示牌,车位上的车辆感应设施已经安装完毕,并有收费员在路上收费。

另据了解,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公安厅,于2018年4月17日印发的黔发改收费(2018)463号文件,关于《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第五款规定:住宅小区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道路或者全体业主共有的其他场所停放车辆,有关车位的设置、使用、收费等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在本小区公示后执行;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建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共同议定,在本小区公示后执行。住宅小区专有车位停放服务收费,由专有车位所有权人、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包含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成本报告的建议方案,向小区业主、专有车位使用人广泛征求意见,各方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后确定。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可共同邀请具有社会公信力或各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或听证,以评估或听证结果为参考进行协商,并向小区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贾华

关键词: 贵阳观 湖区 这些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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