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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最新公布:2018-2019年度泉州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2021-11-18 16:00:16 来源:沃保网

2018年6月25日沃保网小编从泉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官网公布的《泉州市调整2018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了解到泉州市自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将有所调整。泉州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泉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泉州市2017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并结合泉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规定而进行的。

根据泉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253元,月平均工资为5104元,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

2018-2019年泉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泉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5313.26元/月)确定,下限按照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泉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5313.26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泉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62.65元/月)确定。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无限制,下限按照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确定。

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泉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5313.26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泉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62.65元/月)确定。

工伤保险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泉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5313.26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泉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62.65元/月)确定。

2018-2019年泉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公司缴18%,个人缴8%;

失业保险

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

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

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

公司缴7.5%,个人缴2%;

2018-2019年泉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估算,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泉州市社保中心。

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交通科研楼B栋1/7~9层

电话:0595-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qzyb.com/ShowNews.aspx?Id=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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