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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良品铺子鸡肉肠事件:谁来担责仍需进一步举证

2021-03-26 15:40:33 来源:慧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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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梁雅丽在其认证微博发文,从法律视角解读良品铺子鸡肉肠事件。梁雅丽认为,由于网友已经自行拆开了食品的外包装,食品拆封后维权一直都是难题,执法人员不能单纯依据已变质的食品和消费者的证言来作判断,一般需要确凿充分的证据才可以作出认定。

据媒体报道,3月21日,有网友在社交台发布信息,反映从良品铺子旗舰店网购的低脂鸡胸肉肠变质。据了解,该网友收到货后鸡肉肠外包装完整,但在食用过程中,发现其中一袋鸡肉肠分包装破损,肉质发黑。产品外包装显示鸡肉肠生产日期为2021年1月30日,保质期为180天,处于保质期内。

良品铺子称,一直在与消费者紧密沟通,希望能与消费者见面后获得允许,将有争议产品一起送到权威质检机构再次进行检测。目前,消费者暂时不愿意与其工作人员当面沟通,良品铺子已为消费者提供24小时在线手机联系方式,期待尽快与消费者见面后能将产品送检,查明原因。

梁雅丽表示,我国一直非常重视百姓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也旨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如果鸡肉肠确实出现变质长蛆的事实,则属于食品安全范畴。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不符合质量安全的食品,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赔偿实际的损失,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赔偿十倍的销售金额(经营者也包括销售方),如果这个十倍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话,要按照一千元去赔偿。

赔偿责任是否应由生产厂家来承担?梁雅丽称还需要双方进一步举证。

“因为食品在加工、运输、储存、销售、配送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出现问题导致食品变质。如果有食品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和认定,则对消费者维权比较有利。但由于网友已经自行拆开了食品的外包装,而食品拆封后维权一直都是难题,而不能单纯依据已变质的食品和消费者的证言来作判断,执法人员一般需要确凿充分的证据才可以作出认定。由于消费者无法证明食品折封前就已存在食品变质问题,所以执法人员无法通过变质的商品直接认定厂家为责任主体。” 梁雅丽表示。

梁雅丽还表示,一般来说,执法人员可以根据情况对变质的商品进行检测,也可以对经营该商品的网店中同品牌同批次的鸡肉肠进行取样,以查验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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