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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海事局“四项举措”保障能源物资海上运输安全畅通

2021-11-05 09:02:07 来源:中国水运网

11月4日,记者从珠海海事局获悉,9月以来,该局已优先服务756艘次载运电煤、LNG(液化天然气)、LPG(液化石油气)船舶安全进港作业,保障565万吨重点能源物资安全运输,LNG船舶进出港艘次及卸货量均已超过去年全年水平。

据悉,珠海海事局成立能源物资水上运输工作专班,畅顺管理机制,推动优化大型船舶进出港程序;推动神华、电厂等大型码头发挥海运中转站作用,精准实施江海联运,提升周转效率;走访辖区各类航运企业23家,了解企业现实需求和能源运输现状,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支持珠海港口岸整合及扩大开放,畅通能源进出口渠道。

在使用“单一窗口”系统网上办理查验手续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政务审批“告知承诺制”,创新能源运输物资运输船舶申报预审服务,实现海事政务手续“零等待”,保障能源运输船舶24小时通关;优化能源运输船舶审批流程,协同联动口岸、海关、边检等相关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辟电煤、天然气等能源运输船舶政务受理“绿色通道”,落实能源运输船舶“优先进出港、优先靠离泊、优先装卸货、优先办查验”;加强与港口调度、码头企业、航运公司及代理公司的沟通,全面掌握重点能源运输船舶动态,提高船舶营运效率。

为切实保障重点物资水上运输通道的安全畅通,VTS中心设立能源物资运输船舶交通管理专台,全过程监控重点能源物资运输船舶;利用“三个分中心”+海事处运用监管指挥系统、CCTV、现场巡航等手段,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及桥区、渡口、锚地的水域的巡航和日常检查;强化与海洋、气象等部门的联动对接,签署气象信息服务合作协议,强化冬季敏感天气的综合研判,及时利用VHF、监管指挥系统、短信、微信等各种有效手段发布预警信息。

在安全监管方面,珠海海事局结合靠离泊计划和船舶装卸货进度合理选船,安检人员优先实施运输电煤、LNG等船舶安全检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指导帮助其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运输电煤、LNG等船舶的缺陷整改和违章处置,对现场监管中发现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能够及时纠正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航运公司体系审核,督促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加大能源物资运力的基础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双重防控机制;强化应急保障,在恶劣天气下安排大马力拖轮在重点水域开展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应对船舶失控等险情处置准备工作。

关键词: 珠海 畅通 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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