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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事出台10项特别措施 助力海南自贸港邮轮产业安全发展

2021-12-17 16:41:19 来源:中国水运网

12月17日,记者从海南海事局获悉,该局推出邮轮海上游10项安全管理特别措施,进一步强化海南辖区邮轮海上游安全管理工作,压实邮轮公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保障人命财产和环境安全,为海南自贸港邮轮产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据悉,邮轮海上游安全管理特别措施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海南海事局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之一。特别措施的制定在充分考虑海南辖区台风多、环保要求高以及邮轮载客量大、安全保障压力大等影响安全因素的基础上,就邮轮运营安全、防污染及危险品管理、应急保障、共建合作、监督检查等5个方面提出针对性要求,为邮轮海上游航线试点、外籍邮轮在海南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等提供安全保障。

在运营管理方面,要求邮轮公司制定航行计划,明确安全开航条件和水上游乐活动的安全限制条件等,报始发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要求公司、邮轮编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并按清单要求开展开航前全面自查,确保邮轮符合安全开航条件;要求公司、邮轮加强岸基通讯配备、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做好对船舶动态跟踪;要求邮轮在通航密集区域航行时,增派值班人员协助瞭望。同时,对涉水游乐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提出监管要求,保障游客生命安全。

在防污染及危险品管理方面,特别措施对邮轮产生的灰水、生活污水等污染物处置及防止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船措施提出相关要求。

在应急保障方面,特别措施要求公司、邮轮妥善做好包括防台风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对新冠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在共建合作方面,特别措施要求各邮轮公司在安全信息和应急处置资源方面开展共享和互助。

在监督检查方面,特别措施对相关检查频次和要求进行规定,适当提高对邮轮的监督检查力度。

关键词: 海南 邮轮 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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