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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内河一类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和特殊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明签发下放至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2021-12-21 18:10:15 来源:中国水运网

经安徽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自2021年11月22日起,将“一类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和“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两类证书”)核发、补发事项管理层级下放至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两类证书”核(补)发事项下放,是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创优营商环境,方便人民群众就近办事的重要举措。省厅要求各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本级船员管理质量体系,严格按照船员发证业务标准要求,充分做好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工作流程、体系运行等各项承接准备工作,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办得了。

为保障业务承接办理平稳有序,自各市交通运输部门承接之日起,设置三个月期限的承接过渡期,过渡期内江淮、皖江和淮河三个船员管理中心仍延续日常业务办理。

关键词: 船员 船舶 内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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