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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法院打通服务船民“最后一公里” “海上共享法庭”调解海事纠纷

2022-02-14 10:44:12 来源:中国水运报

“有了合同后,我不仅了解了自己的权利义务,还明确了生产纪律和劳动风险,感觉心里很踏实。”日前,在宁波海事法院“海上共享法庭”,“浙象渔30043”船员丁某在当地渔业部门的要求下,与船东签订了合同,消除了以前不签合同可能带来的纠纷风险隐患。

据了解,自去年9月以来,宁波海事法院已在浙江省范围内设立了14家“海上共享法庭”,利用“海上共享法庭”提供的便利开展了80余次调解、证据交换、庭审、接待、执行、普法宣传等诉讼活动,真正将海事诉讼便利送到了海岛、渔村、港湾,送到了沿港企业、人民群众的家门口。

据介绍,“海上共享法庭”是全域数字法院改革的创新举措,“海上共享法庭”以“不增编、不建房、快落实、广覆盖”为原则,通过“一根网线、一块屏”,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系统等诸多模块,打通了服务港口企业、海岛渔村“最后一公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法律服务。

同时,该院制定出台《宁波海事法院“海上共享法庭”运行指引》,对于律师在调解过程中有视频连线需求的,鼓励推荐使用共享法庭,与律师协会合作,对“海上共享法庭”提供的法律服务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延伸律师的法律服务功能,推动律师与共享法庭设立点开展在线会商、业务培训、法律咨询等活动。对当事人申请调解的事实简单、争议不大的纠纷,由共享法庭的庭务主任协调设立点的调解力量,包括律师群体进行协调化解;对复杂或当事人确有需求的案件,法官在线提供调解指导,将“海上共享法庭”打造成“调解为主、诉讼断后”工作格局的有力支点。

近年来,随着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海事行政争议纠纷也不断增多,该院充分发挥“海上共享法庭”以及全国首家成立的浙江省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依法对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涉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纠纷和其他可以调解的涉诉行政争议进行调解,通过府院良性互动形成合力,打造共同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平台。近三年来,调解此类纠纷上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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