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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履职尽责中展现作为 于细微处彰显责任担当 ——记海口海事法院法官助理张圣府

2022-02-24 08:54:09 来源:中国水运网

“执行工作就像一个‘大杂烩’,不仅要熟悉掌握门类繁多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张圣府就是这样的典型,除了需要协助办理案件,他还是全局的大管家,负责内勤统筹工作。”这是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书记员王晓蕾对张圣府的评价。

张圣府作为执行局的法官助理兼内勤,他满腔热情,积极协助办理案件,从案件调解、文书制作和送达,到案件执行,再到案件结束后的材料报送,每天都充实而又忙碌着。

2011年,张圣府进入海口海事法院,曾任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法官后备、执行局助理审判员、洋浦法庭法官助理。因工作成绩突出,曾获评海南省“2015-2018年度全省优秀法官助理”荣誉称号,连续六年考核优秀,荣立三等功两次。

直面威胁:首次登外轮沉着应对突发情况

“我是船长,在船上我说了算。”2012年,张圣府刚进入海事法院不久,在协助参与一艘外轮证据保全案件时,外籍船长威胁执行法官一行。

当天一大早,张圣府一行人就赶往海口秀英港锚地。要登上这艘小山般的外轮需先乘坐小艇,再攀爬摇摇晃晃的悬梯才行,这是张圣府第一次登外轮,回想起当时的场景,他还是记忆犹新。

“申请人是这艘船的船东,由于船舶一直停放在港口,但每天仍然要消耗许多重油,所以船东怀疑船长伙同船员贪污油款,所以我们要登船将有用油量记载的硬盘和其他材料做证据保全。”张圣府说。

在得知张圣府一行人上船的目的是要做证据保全,要带走驾驶舱记录着航行轨迹等重要数据的硬盘时,船长立马拒绝配合。交涉结束后,在张圣府等人迅速将数据硬盘拆下准备带走时,船长早已让船员将悬梯摇上,导致大家无从下船。

此时已经正值中午,早上上船的一行人已经饥肠辘辘,眼见短时间内无法下船,张圣府等人只能在船上购买用美元结算的泡面,“那是我吃过最艰难的一次泡面,大家只能边吃边想办法。”最后,他们选择向海事局寻求救援。

然而,轨道已经被摇上去,人无法上船也无法下船,前来救援的海事局工作人员来到秀英港锚地后只能用高音喇叭向船上的船长喊话。在一番交涉后,船长还是不同意张圣府一行人带着硬盘下船,经与承办人商议,张圣府和另一位同事先下了船,回去“搬救兵”,承办法官在船上与船长继续周旋。

下船后,张圣府及时向海事法院领导报告情况。随后在海事局和海事法院的联动配合下,承办法官和同事带着硬盘顺利下船,证据得以保全。这样斗智斗勇的事例只是他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正是这些缩影引领着张圣府从一名职场“小白”迅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助理。

识破欺诈:“老赖”以3500吨水冒充原料油

2013年9月,海南仲裁委员会对黄某某与被执行人某工厂借款合同纠纷案作出调解,被申请执行人某工厂应偿还申请人黄某某借款本金2000万元。但由于该工厂未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黄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海事法院立案执行后,立即到广东省茂名市被执行人的工厂送达执行通知书并查封厂区18号罐内3500吨原料油,最终经评估,决定对其进行拍卖。

“由于是省外重资产,有效送达非常重要。但在司法鉴定报告出来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吴某一直拒不签收相关文书材料,让我一度不知道如何是好。”谈到当时的情况,张圣府仍记忆犹新。“投递了七次吴某都不签收,我只能多次给她打电话,给她做工作。吴某表面上虽然答应得好好的,但最后还是耍了各种手段导致邮件被退回。”张圣府说。

据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时任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长曾建华回忆,为了案件得以继续开展,张圣府在办公室里一遍又一遍地梳理案件,拨打当事人电话进行沟通,还三次驱车前往广东省茂名市被执行人的工厂内送达文书。在送达问题解决后,随着3500吨原料油得以拍卖,原以为该案能够顺利执结时,意料之外的困难接踵而至。

拍卖成交后,还需要现场交付才能最终完成拍卖行为。“这是个巨大的工程,储油罐高20余米,且只有一个出油口,即便是24小时不停作业,也需要两三天才能完成抽取工作。”张圣府介绍,由于原料油属于易燃易爆化学品,如果被执行人现场阻挠,后果将不堪设想,在院内警力异地支援无法满足执行需求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带着介绍信找到茂名市人民法院、公安和消防等各部门寻求协助。

一切准备就绪,2014年4月24日,开始强制交付,在装灌的时候,买受人的工程师在抽取一定车数的安全水时,怀疑该油罐内的油量远不能达到3500吨。随后,工作人员攀爬上罐顶,打开呼吸阀用技术手段测量,初步判断罐内90%装的都是水,交付不得不中止。第二天,在公安机关的组织下,多方现场取样并将样品送至国家级检测机构检验,最终结论是该油罐含水量竟高达98%。由于拍卖标的物与实际不符,拍卖款退还给受买人后,被执行人吴某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破解困局:多次上门耐心调解终圆满

“我女儿上大学了,我不想影响她的前途,我这两天就去把钱结清。”2020年,张圣府接到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被执行人王某某打来的电话,他主动提出要把剩余的赔偿款结清。历时3年,张圣府多次上门调解的一宗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7年,海口海事法院受理了一宗人身损害赔偿案,黄某某在王某某的渔船上作业,突遇台风,不幸落水遇难。在宣告死亡后,黄某某家属将王某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某赔偿70万元。

“第一次执行时,我们到王某某家现场调查,事故中的小渔船已经损坏,王某某也失去了生产工具,他也只能外出务工。”张圣府说。经过调查后发现,王某某与妻子孩子居住在父母家,名下并无财产。

申请人多次却向法院反映道:“他家里有钱,他爸有钱。”这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王某某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我们并不能因此追加到他父母,他父母的钱和他没关系。”对此,张圣府也曾多次和申请人解释。

“天灾是谁都不想看到的,双方都是天灾的受害人。”张圣府想着必须把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所以他一次又一次找双方调解。最终,通过张圣府的不断努力,王某某接受了判决,在2020年时将补偿款全部结清。

“如果不努力一点,总感觉愧对胸前的徽章。”对于张圣府而言,执行工作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百分之百地投入,尽管每天如旋转的陀螺般忙碌,但他仍微笑着做好每宗案件的辅助工作。

关键词: 法官助理 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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