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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工作法助力船舶污染物排放监管更规范

2022-03-03 10:25:24 来源:中国水运网

近日,记者从南通海事局了解到,南通崇川海事处创新运用“四清”工作法,进一步规范船舶污染物排放行为,积极争作打造深化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示范先锋。

何为“四清”工作法?记者向该局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

一问清船舶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询问船员“五个问题”,初步掌握船员对船舶防污知识的认知水平以及该船舶的生活污水处理大致状况。问题主要包括近期生活污水去向、“船E行”的使用情况、生活污水储存柜的容量、生活污水的实际产生量、生活污水接收的具体操作流程等。若答题尚可且基本有佐证,说明船舶生活污水处置基本符合规定。若检查结果不理想,则进入“查清”环节,开展实际操作检查。

二问查清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方式——利用食用染色剂进行灌水试验,查看船舶生活污水是否存在直排现场,主要考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管路、阀门是否处于直排状态,是否设置并开启非法生活污水直通舷外管路。对于江水存在变色涉嫌直排的船舶,直接进入“纠清、讲清”环节;对于江水未变色且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明显未使用的,查看生活污水储存和送交量是否明显少于理论产生量或生活污水储存容积是否满足实际,确定船舶是否涉嫌偷排直排生活污水的情况。

三问纠清船舶生活污水违规排放——按照“立纠立改”的原则,执法人员进机舱、隔离空舱等查明船舶生活污水管道走向,对设备及通往舷外排出口的管路阀门进行铅封,并由船方签订承诺书。同时固定相关证据,启动行政调查程序。若确实无法当场纠正的,应提交限期整改的书面承诺,后期复查。

四问讲清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要求——结合船舶违规排放的违法行为,加强生活污水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贯,对“船E行”APP相关功能的使用进行再次宣讲,要求航行于长江水域的内河船舶应做到生活污水“零排放”,督促船员进一步提高船舶防污染意识。

据了解,“四清”工作法实施以来,南通崇川海事处执法效能显著提高,单日船舶防污染突击专项检查最高排查83艘次,累计发现两起船舶涉嫌生活污水直排。

关键词: 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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