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您的位置:首页 >滚动 > 正文

严抓防污护清泓 百舸千帆沐春风

2022-03-29 14:48:28 来源:中国水运网

为贯彻《长江海事局关于加强船舶污水直排和污染物虚假交付行为监管的通知》、《关于推行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巫山海事处持续强化辖区码头污染物接收能力监管,深化码头网格化管理,共建美丽长江。

为进一步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行为,切实提高船舶污染防治治理水平,按照长江海事局、重庆海事局部署要求,巫山海事处持续强化辖区码头的防污染网格化管理。通过明确码头防污染负责人,细化执法人员网格员责任,建立执法人员与码头方联系机制,要“推进”防污染治理,不要“推脱”责任。希望通过码头方与海事部门共同努力,树牢为民服务的观点,打通信息互通的堵点,聚焦船方反映的难点,为群众大开方便之门,真正做到“航运一家亲”。

现行的船舶垃圾回收处理方式为船员将船上垃圾交付给接收方,交付时根据垃圾重量估算填入船E行信息系统,交付操作不够严谨,也不够精确,甚至存在虚假交付的情况。有垃圾交付的“难题”,就有海事部门来“解题”。巫山海事处寻根问药,严格督促垃圾接收方购买计量器材,保证每一次垃圾接收的真实度、可靠度与精确度。此举不仅保证了船方交付垃圾的重量真实、准确,也有助于在交付过程中,接收单位和船方相互确认,解决了以往通过船E行交付网上填写信息不准确的问题。巫山海事处通过这种精确的垃圾交付方式有力杜绝了“虚假交付”的违法行为,在垃圾接收转运处置环节实现“来向清、中转明、去向实”。

为了抓严、抓实、抓细垃圾污染物接收,打通船舶到港污染物交付的“最后一公里”,杜绝虚假交付,巫山海事处执法人员强化辖区现场巡查,并对辖区渝山码头、渝华码头等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船舶码头污染物接收设施、船舶污染物交付情况、船E行运行记录、计量器材使用情况等,并向船方宣贯了“153”深化行动及网格化管理等文件要求。执法人员要求船方:一是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意识,对污染物排放处理情况如实准确记录,杜绝虚开接收证明和只扫码不接收的行为发生;二是配合海事机构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三必须一确认”污染物船岸交接和检查制度;三是积极落实污染物“全程零排放”,做到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

巫山海事处将继续按照“零排”要求,严抓严管污染物交付工作,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真正形成责任共担、成果共享、共抓大保护的有利局面。

关键词: 百舸千帆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