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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法院发布6起涉RCEP成员国典型案例

2022-04-01 16:48:17 来源:中国水运网

3月31日,南京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服务保障<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高质量实施的司法措施》及涉RCEP成员国海事典型案例。日前,该院从审结的涉RCEP成员国的案件中,选取了六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到海上货物运输、海上货运代理、海上保险等不同领域,具有一定的案例示范和引领作用。

据悉,RCEP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是涉及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协定。南京海事法院作为审理与RCEP密切相关的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在服务保障RCEP高质量实施方面担负着重要使命。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6个典型案例分别为:日本海外仓货柜抵达前丢失索赔案、韩国化学品无单放货索赔案、疫情台风期间缅甸船员顺利遣返案、新起加坡海峡海难事故保险分摊追偿案、文莱国际工程物流索赔案、印度尼西亚建材无单放货保函追偿案。

其中,新加坡海峡海难事故保险分摊追偿案是南京海事法院审理的首例债权止付和首例外国法查明的案例。2015年我国企业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外方企业飞乐公司(Ferrexpo)购买了16万吨铁矿石,由“爱丽斯”轮(“CAPE ELISE”)从乌克兰运往中国。彼时中天公司尚有部分货款未付,合同约定货物所有权在货款付清后转移。针对该批铁矿石,中天公司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合同约定适用中国法。

飞乐公司也为该批铁矿石向被告皇家太阳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OYAL&SUN ALLIANCE INSURANCE PLC)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合同约定适用英国法。2015年9月4日,“爱丽斯”轮在途径新加坡海峡附近时发生搁浅,经海难救助公司救助后脱险,但中天公司作为货方要承担部分海难救助费用。原告常州人保分公司向中天公司赔付了该海难救助费用后,认为案涉铁矿石存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于2020年3月向南京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皇家保险公司与其分摊对中天公司的保险赔偿金。

皇家保险公司认为尽管飞乐公司也就案涉铁矿石向其进行了投保,但飞乐公司的投保与中天的投保是基于不同的保险利益,两者不构成重复保险。南京海事法院在本案审理中采取了到期债权止付的财产保全措施,并就重复保险相关问题积极查明英国法,促使当事人及时应诉与和解,原告常州人保分公司后申请撤诉。

据办案法官介绍,由于我国《海商法》、《保险法》对于重复保险的规定不一致,导致实务中对于海上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存在争议。本案厘清了海商法与保险法相关规定的关系,明确了海上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并通过外国法查明和及时下发到期债权止付裁定,促使当事人及时应诉与和解,取得良好效果,营造了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关键词: 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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