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您的位置:首页 >滚动 > 正文

舟山:油轮监管实施“公司安全代表”机制

2022-04-21 22:35:11 来源:中国水运网

4月21日,舟山海事局联合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大鼎油储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岙山应急学院举办“公司安全代表”培训开班仪式,这标志着岙山油轮监管示范区油轮“公司安全代表”机制正式实施,将为能源保供夯实安全基础。

作为能源重地,岙山港区是浙江自贸区油气全产业链建设的核心港区,连续数年油品吞吐量突破3600万吨、油轮进出港突破7500艘次。为提升到港油轮安全监管水平,舟山海事局在油轮监管方面进行了尝试和探索。2013年起,该局创建“畅‘油’碧海”大型油轮监管规范化品牌,推行“党员结对油轮企业”制度,推广实施“码头船长”制度,并创新推出了“海企联动到港船舶安全质量控制机制”,相关监管经验正向更多到港船舶安全监管领域推广,为油气全产业链建设奠定了安全基础。

今年,舟山海事局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之上,提出“打造油轮监管示范区”的工作目标,确立了“全链条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全方位开展海事安全监管、全过程实施油轮作业智能管控”等工作任务。其中,推动实施“公司安全代表”机制是全链条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

“‘公司安全代表’机制是海事和企业齐抓共管、凝心聚力的智慧结晶,有望从本质安全上大幅提升到港油轮的整体质量,实现油品能源运输的保通保畅。”舟山岙山海事处处长邱奇介绍,根据机制要求,进靠岙山港区的油轮所属企业需明确“公司安全代表”,由安全代表落实船舶在港期间的安全管理要求,督促船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将船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传递至航运企业相关责任人,及时更新VQC(到港船舶质量控制信息化平台)中所管理船舶的信息,并按照平台要求及时提出行业自律检查申请以使船舶满足星级评定要求等。

据了解,此次共有84名安全代表参加培训,覆盖了216艘单船,培训内容涵盖油轮船旗国安检要点、油船安全体系管理等方面。该机制实施后,将有效避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实际经营人等各方,安全管理责任缺失、船舶实际经营实体内部岗位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从而进一步提升到港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水平。

“以前公司油轮在作业的时候,遇到问题只能由代理联系公司安全部门。这个制度实施后打通了中间环节,安全代表可以直接和执法人员联系,有助于我们企业更快处理油轮靠港期间的安全隐患。”参加培训的实华南油船务有限公司安全代表叶成文说。

在开班仪式结束后,海事执法人员和部分代表对停靠在兴中3号泊位的“浙海油3”轮开展了现场检查,对船上的消防设施、甲板设备、装卸油现场、人员持证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核验,并现场交流了船舶查验方面的知识。

关键词: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