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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正式实施

2022-06-11 05:02:37 来源:中国水运网

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山东海事局等单位编制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标准编号:GB 30035-2021)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该标准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借鉴了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劳工组织最新修订发布的《海员健康检查指南》中相关推荐标准,并参考世界各国船员和国内其他行业的体检标准,对实践证明合理、行之有效的有关标准予以保留,重点对船员身高、血压、视力、听力、职业限制和禁忌证等方面进行了评估和修订,使之充分满足履行新版STCW公约、《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等国际公约和国内船员管理法规的要求。

据介绍,为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履行国际公约的相关要求,加快建设我国“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船员队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于2018年启动了强制性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2013版的修订工作。标准修订工作由山东海事局牵头,董家口海事局、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青岛市中医医院、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天津海事局、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等单位共同参与。

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大力指导和协调下,起草组先后赴山东、广东、广西等多地20余家单位开展调研,4次向全国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历经3年多的研究、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强制性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并于2021年12月1日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该标准的修订出台,对规范船员健康检查确保船员适任、促进我国船员队伍健康发展、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保障船员权益具有重要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 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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