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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新监管方式开启试点,7月1日起施行

2020-06-15 10:05:38 来源:证券时报网

“稳外贸”又有新动作。根据海关总署最近发布的公告,海关总署将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等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新监管方式的试点,自7月1日起施行。具体而言,试点的10个海关将增列两个新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分别为“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关键词: 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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