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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银保监分局:三位在川保险机构拟任高管“错失”任职资格

2020-09-24 15:14:03 来源:金融投资报

近日,绵阳银保监分局发布批复,因未通过高级管理人员任前测试,三位在川保险机构拟任高管“错失”任职资格。

专业的金融知识准备,是对金融行业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然而,近年来,金融机构拟任高管考试“挂科”时有发生。据四川银保监局公开信息,截至9月16日,年内已有11位在川保险机构拟任高管因任职资格被否,原因均为考试“挂科”。

任前测试“难倒”拟任高管

根据绵阳银保监分局近日发布批复,四川蜀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拟任主要负责人李璐、四川嘉诚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绵阳第一营业部拟任主要负责人刘宾学、定律安侯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三台营业部拟任主要负责人周梅任职资格未被核准。

值得留意的是,三位拟任高管“错失”任职资格的原因,均为“未通过高级管理人员任前保险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理论知识测试”。

不同于其他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任职往往需要经过监管部门核准许可。其中,资格考试正是任职门槛之一。以保险业为例,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测试。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近年来,金融机构拟任高管考试“挂科”时有发生。据四川银保监局公开信息,截至9月16日,年内已有11位在川金融机构拟任高管任职资格被否,原因均为考试“挂科”。

不同于往年,这些拟任高管均来自保险中介机构。包括国信利安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拟任主要负责人邹婷;某在线保险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拟任主要负责人黄河;四川嘉诚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什邡第一营业部拟任主要负责人马术蓉;四川嘉诚创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绵竹、罗江、大英第一营业部拟任主要负责人陈敏、陈曦、雷梅村;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犍为、射洪营业部拟任主要负责人兰凯、朱礼科。

总体来看,年内银保监系统公布的任职资格批复中,95位金融高管任职资格被否。包括保险机构拟任高管24位,其中13位涉及考试“挂科”,占比过半。

任职资格考核力度加强

事实上,在金融机构监管趋严的同时,今年以来,对于金融机构高管任职资格的“考核”力度亦在加强。

四川银保监局8月发布罚单显示,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存在设立分支机构未及时向监管部门书面报告、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高管、利用业务便利为非本公司人员牟取不正当利益、编制、提供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1万元。

同月,枣庄和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亦因“委托不具有高管任职资格的人员履行高管职责”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董监高履职前未取得任职资格,兼任不相容职务,关键岗位长期空缺。”在5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中,已被列为保险机构整治要点。根据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两会一层”要牢固树立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创造效益的理念,忠实勤勉履行各自在公司治理方面的职责,推行传导诚信正直的职业操守和价值观念。

随后,8月,四川银保监局印发《四川保险机构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其中,对于各级管理人员禁止性规定方面,提出“严禁通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同时要求四川辖内各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严格坚守纪律红线,严格把守风险底线,并将禁止性规定融入内控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流程,对违反者按规定严肃问责。

近日发布的《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明确2020年重点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行为。“深化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许可改革,进一步提升保险机构董事长和其他董事的专业水平要求。”

在业内人士看来,保险从业人员直接面对保险消费者从事保险销售、咨询等服务,其素质水平、诚信状况直接关系到保险消费者切身利益,直接影响保险行业形象。“作为保险业的一方重要参与者,应当而且必须对从业人员实施更加有力有效的管理,才能使之更加适应行业发展新要求和老百姓保险消费新需求。”

关键词: 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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