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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关,汽车市场消费热情走高

2020-12-25 09:09:27 来源:国际商报

在百姓消费需求旺盛、各地刺激政策连续快速出台的背景下,年末寒冬,汽车消费正呈现出融融暖意。

消费热情走高

临近年关,汽车消费市场展现出一派繁荣景象。根据商务部数据,11月,汽车促消费政策效果进一步显现,汽车市场加快复苏,消费需求继续扩大。新车销量、二手车交易量、机动车回收数量等主要指标累计同比降幅进一步收窄。

具体来看,11月,新车产销量分别为284.7万辆和277万辆,同比增长9.7%和12.6%,新车销量连续7个月实现两位数增长。前11个月,新车累计产销量分别为2237.2万辆和2247万辆,同比下降3%和2.9%,降幅均比上半年收窄14个百分点左右。其中,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同比首次由负转正,前11个月,累计销量110.9万辆,增长3.9%。

二手车交易量连续4个月实现两位数增长,11月全国二手车交易量157.38万辆,同比增长13.7%。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增速加快。11月,全国机动车回收数量25.3万辆,同比增长25.2%,增速创年内新高,连续6个月保持正增长。

随着消费信心的持续回升,叠加“双11”“双12”、车展及汽车消费刺激政策的出台,行业普遍预计汽车市场将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

政策连发激活汽车市场

汽车消费正成为促进“内循环”的重要引擎。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明确指出,今年消费遭受疫情严重冲击,恢复正常增长有不少困难。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促进消费。其中之一是要扩大汽车消费。一方面,鼓励各地增加号牌指标投放;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

事实上,今年以来,商务部就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稳定汽车消费政策措施,积极做好贯彻落实,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等。

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也陆续出台了多项汽车消费政策:

4月1日,北京就出台了《北京市进一步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20-2021年)》,报废或转出本市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可分别享受3200~22000元、2000~11000元不等的政府补助,政策持续至2021年12月31日。此后还陆续出台了《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北京市促进新消费引领品质新生活行动方案等,研究推出摇号新政,采取电商平台集中办理、京外购车客户网签等形式简化二手车外迁交易流程。据悉,2021年1月1日起,北京将正式实施“摇号新政”,无车家庭积分超过70分,有望直接拿到新能源指标。

5月31日,天津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包括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等11项政策,持续至2025年5月31日。

此后还出台了《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的若干举措》《“购天津·春风行动”活动方案》,组织了“天津汽车文化节”,支持行业协会组织经销商采取零首付、低利率等手段加大购车优惠力度;开展汽车后市场“融品汇·惠民生促消费”系列优惠活动,联动70余家会员企业联合促销提供各类汽车服务等多项活动。

4月30日,河北省举办“少花钱、买好车”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包括联动协会和企业举办线上购车节,推动网上购车;通过线上咨询、专业直播、极速提车、在线支付、送车上门、赠送健康险等优惠措施,推动农村汽车消费;更新老旧汽车报废奖补政策等。

8月24日,辽宁省开展“全民乐购,约惠辽宁”系列活动,包括开展“汽车下乡”活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针对县域和农村市场选定特色车型、制定优惠政策,提供后市场服务渠道;举办“互联网+”大型车展,探索“互联网+”保养预约、年检代办、线上投保、代发临时车号牌等服务;创新开展品质促销活动,鼓励高档、豪华品牌汽车经销商和平行车进口企业推出购车礼包等。

江苏省则陆续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若干举措》《关于促进我省汽车消费政策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在车企降价让利、金融支持、售后服务、推动新能源汽车替换、提高老旧机动车淘汰奖补标准等方面出台政策;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鼓励公共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实行1小时免费停车制度等。

这些有针对性的政策大大提高了民众的消费热情。据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聚焦汽车等重点品种,完善政策措施,丰富促销活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地不同幅度增加汽车号牌指标投放,广东、河南、四川启动汽车下乡,江西、重庆放宽皮卡进城限制。10月份汽车销量同比增长12.5%,连续7个月正增长,连续6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长。

趁着汽车消费的浓厚氛围,临近年末,各地也有不少新政策亮相。

10月23日,浙江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对奖补对象、使用范围、分配方法、资金拨付程序等作进一步完善,这一轮奖补政策执行期至2022年。

11月1日,山东省青岛市出台《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2021年行动计划》,计划围绕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创新出台一批促消费政策措施。

11月20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出台《攀枝花市促进消费和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大汽车促销力度,挖掘汽车消费潜力,持续推进汽车惠民购车节暨汽车下乡活动,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完善新能源汽车相关支持政策等。

此外,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等多地出台长期政策,推动加大优惠补贴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新能源汽车补贴和消费,推动二手车简化流程等。

明年还将持续发力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强调,今年中国的汽车保有量有望超过美国,汽车消费空间广阔、潜力巨大。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这也对商务部门做好下一步汽车流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下一步,我们要积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不断提升商品和服务供给品质,更多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民众需求。”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应准确把握这一要求的深刻内涵,着眼汽车流通全链条,深化汽车流通体制改革,畅通新车销售、二手车交易、机动车报废、汽车进出口等内外循环,推动汽车流通高质量发展。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好已出台的促进汽车消费系列政策措施,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积极协调出台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等举措,进一步扩大新车消费。完善二手车流通体系,推进二手车信用和信息体系建设,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活跃二手车市场。深入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标准,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积极发展汽车后市场,打造汽车消费新增长点。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发展洗车、保养等非油品业务,完善用车配套服务。

关键词: 汽车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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