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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新资讯:2023三亚市农村宅基地新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

2023-04-17 11:58:53 来源:土流网

农村宅基地是个人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建设的房屋,新建、重建、改扩建要根据当地的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面积来修建,不能随意建设。日前,2023三亚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新规发布,明确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具体内容如下:

一、农户新建住宅要求

农户新建住宅充分利用原有农村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公益林地,不得在地质灾害隐患点选址建房。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依规先行办理农转用手续。


(资料图)

新建住宅基底面积不得超过1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47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建筑屋顶檐口高度范围控制12米以内。

二、农户一户可以拥有几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申请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

三、村民符合哪些条件可申请一处宅基地?

1、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达到法定婚龄或者已依法登记结婚的立户条件且无宅基地的;

2、因土地征收、实施村庄规划或者村庄改造等拆迁、搬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3、经鉴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宅基地不能使用的;

4、现有房屋鉴定为危房或者人均占有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住房困难,需要拆除旧房、异地新建房屋,且同意退还现有宅基地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其他特殊情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需申请宅基地的,可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决议或由成员大会授权的成员代表会议决议,讨论通过并公示后,提交至区政府审核批准。

四、分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农村村民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达到法定婚龄或者已依法登记结婚的子女,确定为一户;

2、夫妻双方户籍分簿登记的,只能选定一方为户主确定为一户;

3、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村民子女,不受第一款第一项限制,可确定为一户。

符合立户条件且有立户需要的农户,在房屋建成后,凭颁发的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前往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立户。

五、如何申请农村宅基地?

1、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通过“海易办APP”海南农房报建“零跑动”系统进行报建预约或向所在村级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鼓励农户从区政府免费提供的农房通用设计图集中选择住宅建筑样式、外立面和屋顶颜色或相应的农房建造风貌。

3、申请应当载明申请理由、分户情况、拟用地位置和用地面积、拟建房层高和建筑面积、拟选住房建筑样式或农房建造风貌等内容,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签署《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婚姻证明材料及宗地坐标册等相关申请材料。

以上就是对三亚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详细介绍,农户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用地面积不超过175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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